刘丽娅,女,中共党员,副主任医师, 1954年3月出生于浙江省杭州市,1978年9月毕业于江苏南通医学院(现为南通大学),1999年9月参加中央党校邓小平理论研修班学习,2004年6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—香港工商管理学院MBA学位,现任广州新海医院院长(原广州海员医院),先后获得了“全国优秀职工医院院长”、“全国巾帼建功模范院长”等荣誉称号。

    现兼任广东药学院副教授、硕士生导师,同时担任《交通医学》杂志副主编、《中华航海医学与高气压医学》杂志编委、《水运管理》杂志常务理事、中华医学会航海医学分会常委、中华航海医学会航海病专业委员会副主委、中国医院协会职工医院分会常委、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交通分会副秘书长、广东省医院协会职工医院分会主任委员、广东医学伦理学会理事、广东现代医院管理研究所研究员、广东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库成员。经过多年的潜心研究和不断实践总结,在现代医院管理和航海医学方面取得丰硕成果,主持开展了医院管理理论与实践及航海医学等多项课题研究,主编了《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创新实践》专著,在各种期刊发表论文 50余篇,先后多次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。

    1998年任广州新海医院院长至今,在广州海运医院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,刘丽娅院长团结和带领医院领导班子,始终坚持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,励精图治、解放思想、大胆实践、锐意创新和改革,使医院建设呈现出健康、和谐、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。